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4年第55号公告,批准对我省的清流鲜切花、莆田荔枝、宁化薏米(宁化糯薏米)、永春漆篮等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至此,我省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保护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已达66个,1031家生产企业获得专用标志使用权。2013年度全省获保护产品产值达320亿元,使用1210万枚专用标志。
全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越来越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广大企业积极响应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曾经的“土特产”通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许多产品成为地方的靓丽名片。我省强化获保护产品的标准体系建设和产品后续监管机制建立等工作特色,也多次获得国家质检总局的高度评价并在各类全国会上进行典型发言。